黄子韬,请你尊重版权!
作为一个公众人物,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,尊重他人辛苦劳动成果。
Hello大家好,我是叶梓颐,我今天碰到了一件很恶心的事儿。事件经过如下:
今天上午收到了一条私信:

再点进去一看,原来是黄子韬的微博在没有告知、没有授权的情况下,涉嫌盗用了我的8张星空图用于新作宣传并且加上了他自己的水印。

还以为是一条授权的,但一条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。

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你的星空图没有无水印的版本,因为他们大多是我冒着生命危险在世界各个地方,花着努力挣来的积蓄,忍受着零下20多度的严寒拍下的。而有一些人就会直接拿来为自己做宣传,或是说是自己拍的。
而腾讯101是什么样的项目呢?

之后我联系了腾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,他们也说这是黄子韬自己的个人行为,不是节目组让他发的。
而后,黄子韬在微博上进行了澄清,并重新编辑了微博加上了我的名字。(然而图片上的水印还是写的他的名字)之后他也道歉了并重新编辑了微博。


我也不是较真儿的人,其实最先开始他跟我道歉的时候真的打算原谅了。可是,五分钟后,他编辑了微博成了这个样子。因为新浪微博全年的会员可以重新编辑微博,所以他销毁了证据删除了道歉,全换成了他自己的图:

而两分钟后就把自己的微博给删了!删了!他删了!
这样的道歉,对不起,我不接受!我也才知道原来明星可以这样敢做不敢当,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你对得起那些粉你的粉丝吗?!
当然了,还有很多粉丝是这样说的:

最后我想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有相关法律规定如下:

作为一个公众人物,应该做好表率作用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不应该盗用他人作品后拒绝承认盗用行为,不承担相应后果。
我今天真的被恶心到了。